杨紫分享假期照片惹争议,网友称未处理路人肖像
近日,演员杨紫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九张假期出游的实时照片,却因未处理路人肖像而引发广泛讨论。部分网友在评论区对此表示质疑,认为这样做涉及隐私,而另一些人则认为,明星分享生活点滴并无大碍。最终,杨紫选择删除了这条博文。
针对公众热议的“在公共场所拍照时,路人肖像是否需要处理”这一问题,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吕金艳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,很多网友在这方面存在法律认知上的误解。吕金艳分析称,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在公共场所拍摄就不会构成侵权,同时认为非商业性分享无违法之处。然而,实际情况并非如此。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,肖像权的保护必须遵循“告知—同意”原则,未经他人许可,制作及公开其肖像便涉嫌侵权,这与是否盈利或拍摄地点的性质无关。
吕金艳进一步解释说,大众混淆了“可视性”和“可使用性”的概念。尽管在公共场所的人可以被他人看到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人可以随意拍摄并将其肖像公开。法律仅承认一种合法的例外情况,即为展示公共环境,而在这种情况下,路人影像是不可避免、附带出现的,并且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。
她强调,明星分享的假期照片中的路人并不是必要元素,且不符合“合理使用”的法律标准。特别是明星在社交平台上的影响力巨大,如果公开陌生人的肖像,可能会显著增加这些人被围观和打扰的风险,从而可能损害他们的人格权益。
根据法律规定,在社交平台发布含有清晰路人肖像的照片,若未获得当事人同意并未进行处理,便构成肖像权侵权。如果被侵权人选择维权,则发布者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,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合法维权所需费用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类侵权纠纷通常实行举证倒置,发布者需自行证明其使用行为合法合规,而在实际操作中,这一举证过程极其困难,因此几乎难以免责。吕金艳总结指出,不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用户,在社交平台上分享照片时都应遵循法律底线。日常记录和分享生活固然是个人的自由,但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并对入镜的路人进行处理,是最基本的合规行为,也是平衡个人表达自由与他人人格尊严的重要措施。